從火車站走去八卦山,每次都會經過這家警察局前面。
它的形和新竹市警察局還頗相像哩。
當第一眼看到它長得這副模樣,就強烈懷疑它是日本時代的建築,所以每經過一次就會拍一張。
不過...
無論在彰化縣文化局網站或google上始終都找不出個它能跟日治時代沾上邊的有力線索,
總不能跑進去問警察:你這間是不是日本時代的?(我臉皮很薄,沒法做這種事...),當做肖ㄟ~
開始強烈懷疑八成又是我多慮想太多 ><
今天在自由時報瞄到一則小新聞:「彰縣文化局將審議新增古蹟」,其中特別有說到這棟在民生路上的警察局將列為歷史建築,它是昭和11年(1936)蓋的。
這消息簡直讓人一整個驚訝與振奮~
它果真是日本時代的耶~我的古蹟雷達沒壞去~哈哈~
呵呵~真是巧合跟有緣,若我每次上八卦山都走其他條路,就不會有拍下它的機會。又如果從不注意報紙上的冷門新聞,八成也不會知道這件事。
該報導中提到的其他四個地方,也要抽空找個時間去看看了~
記錄日期:第一張日期2008.12.04,第二張日期2008.11.03
彰化市民生路、光復路口(彰化市公所斜對面)
自由時報 2009/04/13
彰縣文化局 將審議新增古蹟
記者吳為恭/彰化報導 彰化縣文化局將在近日內審議「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」、「二水合興村鄭氏古厝」、「北斗鎮保甲事務所」、「原埤頭鄉中和派出所」及「鹿港施家古厝」等五處古蹟,由彰化縣政府有形文化資產審議委員進行實地勘查,經過與會委員過半數同意,將列為縣定古蹟或登錄為歷史建築。
「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」創建於1936年,該建築呈現出早期西方樣式建築過渡到現代建築之間的折衷樣式;「北斗保甲事務所」是見證日治時期保甲制度的時代產物;「二水合興村鄭氏古厝」有九十多年歷史,為傳統閩式建築;「原埤頭鄉中和派出所」創建於日治大正年間。
以下轉載自警友日報
http://mypaper.pchome.com.tw/news/a2878829/3/1312554494/20090410194750/
98年度第1次彰化縣政府有形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 4月13日 展開
彰化縣文化局訊 有鑑於去(97)年的歷史建築登錄,獲得各界的鼓勵與肯定,彰化縣文化局98年訂於4月13日(星期一),辦理「98年度第1次彰化縣政府有形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議」。
本次歷史建築候選標的,計有:「二水合興村鄭氏古厝」、「北斗鎮保甲事務所」、「原埤頭鄉中和派出所」、「鹿港施家古厝」及「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」等五處。
基於「文化資產保存法」規定,對歷史建築需採取登錄制度。文化局所提報的歷史建築候選標的,均先徵求建築物所有權人登錄意願,再辦理後續登錄相關作業。今年第一次登錄審議工作,訂於 4月13日(星期一)上午9時起,由彰化縣政府有形文化資產審議委員,先到歷史建築候選標的,作現場實地勘查,凡經與會委員過半數同意,達到「古蹟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」第2條,及「歷史建築登錄廢止審查及輔助辦法」第2條基準之建築物,則由文化局辦理後續指定及登錄公告等相關工作,並協助所有權人妥善保存、管理、維護該古蹟或歷史建築。
本次提報登錄審議之標的,共5處,呈現多元的歷史面貌及特色。
位於二水鄉的「二水合興村鄭氏古厝」,本宅約有90多年歷史,為傳統閩式一進一院埕三合院,院埕外圍設有圍牆,原圍牆主入口有一門樓,因地震而震毀。其正身為七間十一架檁,屋頂明次間為雙坡曲形馬背,屋瓦為傳統仰合瓦作,正脊為紅磚透脊,緣裝飾有各式剪黏,是一處保存良好之合院建築。
位於北斗鎮的「北斗保甲事務所」,本建築物創建於日治昭和11年(1936),主體建築物規模龐大,為台灣歷史發展的時代產物,日治時期仍沿舊慣例實施保甲制度。保甲制度的作用,乃是從事基層小地區之行政庶務,並處理保甲內的各種狀況。在當時的時空背景下,街內興建這一棟「保正共同事務所」,緣於保甲之制度,地方人士亦將之稱為「保甲事務所」。
位於埤頭鄉的「原埤頭鄉中和派出所」,創建於日治大正年間,其前身原為派出所宿舍及保甲事務所。建築體外圍設有圍牆,建築平面略呈一字型,居中處為舊保甲事務所辦公室,左右兩側為分駐所員警宿舍。保甲事務所部分設有入口門廊,量體外凸,屋頂為切角形式,屋瓦為日式瓦作,該棟建築富含當時時代意義。
位於鹿港鎮的「鹿港施家古厝」,屬傳統木構造建築,其格局在鹿港傳統民居廳堂中,算是保存相當完整的,目前仍保有舊樓井。這種建築,在鹿港街道中,已漸漸消失。而本次施家古厝主動提報歷史建築登錄,期望為後代子孫保留傳統民居,殊為難得。
最後,位於彰化市民生路的「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」,創建於日治昭和11年(1936),目前仍保存完好。從建築整體外觀來看,該建築呈現由西方歷史樣式建築,過渡到現代建築之間的折衷樣式。這一時期的立面裝飾,力求簡化,顯示出當時的建築潮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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